【國科會】徵求產學合作運作機制研究計畫(101年10月15日截止)

 

國科會徵求產學合作運作機制研究計畫(101年10月15日截止)

一、目的:
國科會持續推動產學合作研究,使大學、研究機構累積之研發經驗、能量及知識,有效擴散至產業界,以提升產業研發能力及技術水準,強化我國科技及產業競爭力。
為促進產學合作研究機制不斷形成創新的思維和作法,特公開徵求具產學合作研究興趣者,就政策、法規與制度進行研究,研提具體建議,以供推動產學合作之政策參考。

二、研究範疇: 
徵求涵蓋下列研究問題,但內容或解決方案為跨議題之計畫:
(一)促進產學合作創新效能之科技政策及策略研究
檢視過去5年來主要科技國家(OECD成員國,其中美國、瑞士、荷蘭、德國四國為優先)促進產學合作的創新方案,如探究(1)產學研知識流動機制,(2)特定產業下的產學合作與互動模式,(3)促進產學合作創新效能的具體措施,藉研析他國產學合作整體發展經驗,作為我國日後政策設計、機制調整之參考。
(二)「知識產業化」相關法令規範與管理機制開放之研究
檢視我國「知識產業化」現行法令規範問題,進行合宜規範框架之研究;並標竿主要科技國家(OECD成員國,其中美國、瑞士、荷蘭、德國四國為優先)近5年有關智財管理、技術移轉等政策創新趨勢,提出法規制度調整或管理開放措施規劃等相關建議,以促進我國學研成果擴散及國際接軌。
(三)研究成果商業化機制之研究
針對大學及公共研發法人之研究成果產業化,以市場機會演變觀點,對我國現行各種知識轉化與擴散機制(如:萌芽、轉譯、橋接、產業創新網絡等)檢視其連結與成效;或就近5年國內外技術產業化服務中介機構(公司、協會)或大學技術移轉中心的實際運作模式/案例進行績效研究或產業衝擊評估。
(四)大學創造新產業或新事業的新興模式研究
近5年全球研究型大學與技專校院已朝向創業型大學發展,可探究大學推動新創事業或新產業之驅動因素、其主要轉型模式與經驗(如:校園創新實驗園區);研析其如何結合產業界、培養技術創業家、發展早期原創技術等課題,並提出在我國現行體制及脈絡下,政府在技術創業支援之可行作法。
(五)其他可精進我國產學合作推動政策之相關研究
三、計畫申請事項:
(一)主持人資格: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要點規定資格。
(二)申請經費:
每案本會補助經費以100萬元以內為原則,另得依據研究計畫需要擇優核定經費,可編列經費項目請參照專題計畫作業要點。
(三)研究計畫期程: 以不超過10個月為原則。
(四)申請方式及期限:
申請人於101年10月15日前備函檢具計畫申請書(格式請參照專題計畫申請表)紙本一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片,MS Word格式)1份,送達本會(10622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8樓綜三科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審查:
本計畫審查作業包括書面審查及會議審查。
五、計畫要求:
須於計畫結束後3個月內配合本會參與成果發表,對產學合作精進提出具體建議。
六、計畫件數限制:
本計畫不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研究案」計畫件數計算,但列入非研究性質之「補助案」件數計算。
七、計畫成果考核:
本會得視情形邀請計畫主持人期中簡報計畫執行進度及期末考評研究成果。
八、本項計畫申請案,不接受申覆。
九、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會專題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十、本案聯絡人:綜合業務處許華偉先生,聯絡電話:(02)2737-7572、傳真:2737-7924,E-mail:hwhsu@ns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