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訂定「教育 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教育部102年4月22日臺教人(三)字第1020044792F號函,「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4月22日以臺教
人(三)字第1020044792C號令訂定發布施行,
法規全文請參閱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