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修正國立臺東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

主旨:修正國立臺東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第3點及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要點業經本校103年6月12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二、檢送修正後國立臺東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如附件1,該要點亦可至人事室首頁/法規專區/7.考核獎懲申訴/法規項下查閱及下載使用。
三、本案人事室已同時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校教師信箱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