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臺東大學師範學院國語文競賽校內初賽辦法
壹、活動目的:為推行語文教育,提升本校相關科系學生之語文能力,特舉辦國語文競賽,期能透過競賽的舉辦,讓學生有相互交流與學習的平台;本次競賽為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初賽,各項目第一名、第二名將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決賽。
貳、實施方式:
一、參賽對象與比賽方式:
1.師範學院大一~大三全體師資生以及各類學程生 。
2.為鼓勵本土語言學習,臺東大學其他各學院大一~大三學生得報
名閩南語演說及朗讀競賽。
3.採個人競賽方式,每人至多僅能參與兩個項目。
4.比賽項目共五項:(1)演說、(2)朗讀、(3)作文、(4)寫字、(5)字音
字形。
5.如參賽人數過少,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
力,所有變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二、報名作業:
1.請於106年4月28日(五)以前填妥報名表,並送至師範學院。
三、各項競賽內容說明:
(一)競賽項目:
1.演說:分國語組、閩南語組共二組。
2.朗讀:分國語組、閩南語組共二組。
3.作文
4.寫字
5.字音字形:(國語組)。
(二)各項競賽時限:
106 年 5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2:30 準時開始,選手需於當日中午 12:20 完成報到手續,並進入競賽場地預備。
獲獎名單公佈日期:除作文外,競賽成績當天公佈。
1.演說:所有語言組均有講題五題,於賽前一星期公告於師範學院網頁,各組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手抽定,每人發表限8分鐘。
2.朗讀:各組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8分鐘當場親手抽定,每人發表4
分鐘發表。
(1)國 語:以文言文為題材,篇目於賽前一星期公告於師範學院網頁。
(2)閩南語:以語體文為題材,篇目於賽前一星期公告於師範學院網頁。
3.作文:題目當場公佈,除不得使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但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各組均限90分鐘。
4.寫字書法:題目當場公佈,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不得使用其它筆類如自來水筆等,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請參閱:http://stroke-order.learningweb.moe.edu.tw/home.do,所有文具請自行攜帶,唯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字之大小,為8公分見方(以上用6尺宣紙4開「90公分×45公分」書寫)。各組均限50分鐘。
5.字音字形:
國 語:國語字音、字形各100字,限用藍、黑原子筆或鋼筆書寫,
塗改一律不計分。書寫字體依據《國字標準字體》;字音以教育部 88 年 3 月 31 日台 88 語字第 88034600 號函公布
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各組均10分鐘。
(三)競賽評判標準:
除字音字形,各項目由師範學院聘請教育專業教授或專家教師2名擔任評審,評判細項如下(以下供參,實際配分由當日評審決議)。
1.演說(國語、閩南語、客語):
*語音(發音、語調、語氣):占45%。
*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45%。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2.朗讀(國語、閩南語、客語):
*語音(發音及聲調):占50%。(以教育部88年3月31日台(88)語
字第88034600號函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
*聲情(語調、語氣):占40%。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3.作文:
*內容與結構:占50%。
*邏輯與修辭:占40%。
*字體與標點:占10%。
4.寫字:
*筆法:占50%。
*結構與章法:占50%。
*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一標準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不列入評量作品。
*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
5.字音字形: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參、活動時間、地點與方式:
一、日期:106年5月15日(星期一),12:30至15:00。
二、地點:將另行公告。
三、活動參與方式:競賽當日請於12:20完成報到,部分競賽項目需抽取題目,請準時完成報到;參賽者需全程於會場就座,演說及朗讀競賽
全程錄影,影像作為活動紀錄及相關活動之用。
肆、活動獎勵
一、各項目錄取名額及給獎方式如下:
(一)第一名:各項目錄取1名,禮卷1000元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各項目錄取1名,禮卷500元及獎狀乙張。
以上得獎者將代表本校參加106年度全國語文競賽。
第三名:各項目錄取1名,禮卷200元及獎狀乙張。
(二)佳 作:各項錄取3名,獎狀乙張。
二、若作品水準或件數不足,評審可視情況調整名額、獎項或予以從缺。
詳細辦法及報名表如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