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大學】修正「國立臺東大學教師校外兼課及兼職處理要點」
一、旨揭要點業經109年6月4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決議通過。
二、請各單位於近期會議向所屬教師宣導,以確保教師知悉相關權益;另請重新檢視貴單位所訂定之相關規範,如有需配合修正者,應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三、檢附修正後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09.6.4.odt
國立臺東大學教師校外兼課及兼職處理要點-109.6.4.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