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
選課相關問題
※本班課程不須選課,如有需另外加修或退選請填下列申請表。
加退選單 (加選其他課程時使用)
跨部加選單 (選修日間部或假日碩班課程時使用,但須注意,選修最多不超過2門6學分,且課程需與本班相關)
課程規劃
本班的課程結構,區分為核心課程(必修)、學群課程(選修)二大類。核心課程是研究生進入本班界定的知識場域之理論與方法基礎,學群課程則兼顧研究生興趣和教授專長,得有適度的展延和著重。
課程架構
|
類別 |
必選修 |
學分數 |
|
核心課程 |
必修 |
11 |
|
選修課程 |
選修 |
17 |
|
碩士論文 (口試完成後取得學分數) |
必修 |
4 |
|
總計 |
32 |
|
修業年限及學分
(一)修業年限:二~四年
(二)學分:總計32學分(含碩士論文)
選課須知
1.必修科目:研究生共同必修科目,總計11學分,另學位論文4學分,共計15學分。
2.選修科目:研究生可依得依學校相關規定自由選修,共計17學分。跨系(所)自由選修學分可抵專業課程之選修學分,最高不得超過2門6學分。
3.本在職專班研究生在學期間須參與校內外學術研討會至少一次以上。
4.研究生畢業前須撰寫休閒事業管理相關領域文章一篇,在研討會、期刊雜誌、學報或論壇等公開發表。
5.研究生必須在一年級下學期開學一個月內,填妥「研究生論文意向調查表」與導師或院長協商,並於一年級下學期結束前,填妥「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徵得指導教授同意,經核章後分送師範學院辦公室及進修部。
6.學位論文指導教授須由本校專、兼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擔任。若本校無適當教授指導時,得聘請校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擔任,但本校應有一位指導教授協同校外指導教授共同指導。
7.研究生欲提學位論文考試,需於前一學期提出「學位論文計畫審核」申請,申請表必須在審核日的二週前,送至院辦公室。提出申請時由指導教授審查,研究生在學期間是否發表一篇以上期刊或研討會論文。
8.學位論文計畫須經審查,經口試委員會認可後,始得進行學位論文之撰寫。論文計畫發表後三個月以上並隔學期,始得申請學位論文考試。
9.「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為必修0學分,學生須於台灣學術倫理教育推廣資源中心之網路教育平台自行觀看,並通過線上課程測驗合格;未通過者,須於辦理離校手續前補修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