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範學院】101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教學材料補助費、交通費 補助申請開始
101學年度第2學期 交通費、教學材料費、教學助理費補助申請即日起至102年2月20日(三)截止收件
一、上學期獲交通費、教學材料費補助課程之教師,未繳交執行成果報告書(含書面、電子),將不予補助。
二、請於101年2月20日(三)1630分以前填具本表並檢附教學大綱經系所主管核章後,由系所統一繳交至師範學院審議,電子檔請傳送至cutepaw815@gmail.com,收到回函確認無誤後,才完成電子檔之繳交。
三、請各系所轉知教師知悉。
師範學院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