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修正「國立臺東大學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並自即日起 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設置準則修正案,經民國103年2月27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次修正條文計第4條及第14條,請各單位依修正後條文規定,重新檢視院級或系級教師評審委員設置要點,並儘速配合完成修法程序;在未修正實施前,應依旨揭設置準則規定辦理。
一、旨揭設置準則修正案,經民國103年2月27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次修正條文計第4條及第14條,請各單位依修正後條文規定,重新檢視院級或系級教師評審委員設置要點,並儘速配合完成修法程序;在未修正實施前,應依旨揭設置準則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