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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12分鐘試教大賽經費報支原則

臺東大學學生補助教學材料費規範

*每組試教團體由師範學院補助教學材料費最高300元,依發票/收據據實核銷,請於105年12月9日(五)以前將發票親送至師範學院辦公室。

*項目之補助以教學耗材為限,如:紙、膠水、訂書針、迴紋針、膠帶..等消耗性教學用具,食品、郵資、設備一律不予補助;為免消費後無法核銷,若對補助項目如有模糊之處,請隨時詢問師範學院,若因無詢問自行決定無法核銷之商品,由購買者自行支付。

*重要!同一間商店多次消費時,請將所有金額與項目開立於同一張發票上,可請商家協助登記,於全數購買完成後,再行開立發票,發票上須標示品名(不可僅標示「文具」、「文玩具用品」等);或請分開商店購買,切勿出現同一家商店,分三天買齊所需材料因而開立三張發票之情形,此情形將導致無法核銷,所之經費將由購買者自行支付。

*發票請註明台東大學統一編號-93504006/收據請註明-國立臺東大學

*手寫發票請店家務必寫上購買日期、購買品名(不可僅標示「文具」、「
文玩具用品」等)及數量,無詳細資料者將退回不予辦理。

*若因未依據上述說明開立無法核銷之發票/收據,將由小組自行負擔該費用。
有任何耗材補助事宜請電洽089-318855分機3003許連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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