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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函轉監察院秘書長有關促進大專院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對監察院職權 行使運作相關措施,請查照。

主旨:函轉監察院秘書長有關促進大專院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對監察院職權行使運作相關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20日臺教高(二)字第1060017476號函辦理。(附 件1) 二、倘有邀請監察院派員宣講、參觀監察院、訂定監察院電子報等需求 之學校,請逕依附件2說明事項辦理;另案內有關專題演講聯繫事宜 請逕與該院張先生聯繫洽詢(電話:02-23413183轉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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