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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2年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

一、教育部公告「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案,本計畫包含17個領域,每一領域僅能提出一申請案,每案每年補助至多新臺幣500萬元,申請條件包含實體空間、國際表現及學術表現等3要件,條件皆須符合始得申請本計畫。本計畫一次核定2年,計畫結束後具顯著成效者,可銜接申 請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2部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

二、本案須於111年11月30日前備文函送(送達)計畫摘要表;111年12月16日前函送(送達)計畫書一式14份及電子檔1份。詳請參閱附件徵件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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